财务处关于2021年年底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321 【字号 大 中 小】
院属各单位:
为了顺利完成年终财务决算,现将年终结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院财务报销截至日期为12月17日。请各单位务必于该时间前完成本单位年度财务报销业务,原则上逾期未报销的将不予报销。
二、单位和个人借款,请于12月17日前到财处办理借款手续。对不能按期还款的,务必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12月17日前送财务处。
三、科研及其他来款,请及时确认,并于12月17日前办理入帐手续
四、凡预借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12月17日将款项汇入我单位帐户。
财务处需对以前年度累计形成的财务往来和逾期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尚未完成报销的业务和项目抓紧实施,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务报销工作。
财务处全体人员对您长期以来的理解和支持深表感谢!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部门给予谅解。
财务处
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