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来源: 浏览次数: 317 【字号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2号),根据其要求,2022年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人认真阅读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公布的《通告》、《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全部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申请开户。
2. 项目经费预算有重大调整,请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的《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填写说明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合作单位信息由系统识别参与人信息后自动生成。
4.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学术规范和保密相关规定,确保在申请书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和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项目申请和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后续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申请书撰写及材料准备(1月15日-3月2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在线提交修改版本申请书(附件扫描后上传)。提交后,打印PDF纸质版交科技处。
第二阶段:专家初审及申请书修改完善(3月2日-3月13日)
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修改版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再次提交最终版本。
第三阶段:院审查、汇总、上报(3月14日-3月17日)
科技处对通过专家初审并修改完善的项目申请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后,汇总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 川 010-63880823
臧 艺 010-63880812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