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01-30 来源: 浏览次数: 425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75号)等国家相关文件,落实国家使命导向改革试点和部党组56号文件要求,结合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院2023年度重点工作,现将2023 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前沿探索与技术支撑
鼓励开展地球系统变化监测、无源导航定位、商用密码、量子计算、物联网和新型互联网协议、社会地理计算和地理空间智能、地信息安全监管等方向的自主选题前沿探索与交叉学科研究,支持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任务和部提出的新型基础测绘理论、实景三维中国、地理信息安全防控等任务的技术支撑,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2、战略选题研究
支持科技发展战略选题研究、技术预测、重大科技项目谋划预研等工作,执行期一年。
3、国际合作与交流
支持国际组织任职竞选、国际期刊建设、国际学术交流等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执行期一年。
4、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工程中心转建、国家野外观测台站以及标准计量等相关工作,执行期一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考核指标和预算应科学合理,量化可考核,确保项目任务和经费执行做到序时推进。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责任专家审查并签字后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科技处。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模板撰写,材料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
4、项目经费支出中,原则上设备费、劳务费分别不超过申报总金额的10%。
5、不允许重复申报,不允许窃取他人科研成果,一经
发现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杜川
联系方式:010-63880823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技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