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研究生论文开题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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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导师、研究生:
我院2021级研究生的开题工作计划于6月上旬进行,请各所(中心)认真做好组织安排,提前一周提交开题工作计划,并于6月15日前提交开题报告及有关材料。与我院联合培养的其他院校研究生,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开题。
我院2020级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于4月28日前提交,由我处统一组织查重及外审工作,6月1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
特此通知。
人事教育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