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578 【字号 大 中 小】
为加快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然资发〔2023〕158号)、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改善科研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现将2024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基础与前沿研究
面向国际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前沿,注重凝练生产实际中的科学问题,开展突出原创、独辟蹊径、突破瓶颈、交叉融合、注重实效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国家综合PNT时空基准、时空信息智能认知与知识推理、国土空间人地关系与生态效应等理论与方法研究,特别是开展虚拟时空间、光学原子钟与相对论大地测量、社会地理计算和地理空间智能等新兴交叉研究方向,以及与地球系统变化监测、无源导航定位、碳达峰/碳中和、地球/城市大脑、商用密码、量子计算、物联网和新型互联网等相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应用基础理论研究。
执行期:根据项目完成绩效确定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2、应用技术研究
支持开展新一代国家大地坐标参考框架构建与服务、智能化测绘关键技术与生产体系构建及应用、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海洋测绘、时空地理信息安全治理、自然资源业务应用大模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国家级地质灾害隐患快速识别、地理信息泛在服务、地理信息软件信创研究等部重点任务的技术攻关。
执行期:根据项目完成绩效确定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3、青年人才培育
稳定支持35岁以下、职业早期的科研人员(包括全职博士后)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万元/年;支持45岁以下青年或入选人才培育计划的科研人员面向未来、面向国家需要,如深空基准、行星测绘、自动驾驶等方向,组建跨学科团队,开展创新研究,30万元/年。
执行期:根据项目完成绩效确定支持年限。
4、国际合作与交流
稳定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邀请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来院授课、培训、交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研究生到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访学、交流、培训。
执行期:每年。
5、科技基础性工作
稳定支持院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使命导向改革试点、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期刊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预研等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执行期:每年。
二、申报要求
1、按照申报书模板(附件1)撰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考核指标和预算应科学合理、量化可考核,确保项目任务和经费执行做到序时推进;
2、项目年度经费根据预算执行及绩效监控结果动态调整;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编制项目预算,厉行节约;
3、申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项目申报书质量要严格审核把关,形成部门申报项目统计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
4、严禁窃取他人科研成果,一经发现立即中止相关项目、严肃查处,且连续三年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5、同一时期同一项目负责人仅能负责一个项目,前一年度已有在研项目年底结题的申报人,若在研项目年底验收未通过,则第二年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6、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川
联系方式:010-63880823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