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来源: 浏览次数: 614 【字号 大 中 小】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依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武汉大学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型及参评对象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指标比例不超过20%;
2、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指标比例不超过40%;
3、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标准按二等奖学金计,标准为6000元/人,指标比例不超过50%。
(二)武汉大学陈永龄院士优秀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
我院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获奖人数及奖励标准按照武汉大学评选结果和奖励标准确定。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2万元,名额1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优先评选。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个人科研情况表》(附件2),并附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向人事教育处提交申请。
2、人事教育处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的考评,评选出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以及陈永龄院士奖学金推荐名单。
3、获奖学生名单及陈永龄院士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相关要求
1、2023年度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2、请各单位、各位导师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人事教育处
2023年11月27日